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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昨(29)日指出,自今年9月1日起,將提高兼職所得扣繳補充保費的門檻,過去兼職所得「單次未達5,000元」不須扣繳的門檻,將提高到19,273元基本工資水準,但高額獎金、租金等5項收入例外。
健保署估計,門檻提高後約有58萬人將無須再扣繳補充保費,但每年健保費收入將減少7億元。
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賴元暉說明,低收入戶、學生等弱勢族群過去的免扣補充保費門檻,即與基本工資一致。在補充保費上路一年多,發現其他許多兼職、打工族群賺的是辛苦錢,因此免扣補充保費門檻亦由5,000提高到基本工資月薪。但是,利息收入、股利等兼職收入是屬於「錢滾錢」,因此不變。
賴元暉指出,9月上路後,將有58萬名兼差族群受惠,不用繳交補充保費,至於健保費整體少收的7億元,賴元暉分析,健保費一年收入約5,000多億元,上路一年的補充保費收入約有300多億元,少收的7億元應該還可承受。
由於補充保費上路後,各界認為許多人除了擁有正職工作外,為了負擔沉重家計另外兼差,賺的都是辛苦錢,政府還要課徵補充保費,極不公平,賴元暉表示,在兼顧公平的情況下,對於擁有「高額獎金、租金、利息、租金、執行業務」等5類收入,並未在本次一併調高門檻。
賴元暉解釋,像是民眾若有存款、公司債等產生的利息,房租、地租等租金,以及股票股利,還有像是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人士執行業務的收入,單筆超過5,000元者,或是獲得公司獎金數額高於4個月薪資水準者,都要繳交補充保費。
以下是健保局發布的:
自103年9月1日起,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19,273元時,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一、衛生福利部在103年7月21日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5、12條條文,自103年9月
1日起調高兼職所得之取補充保險費扣取下限,當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時(目前為19,273元),無需扣取補
充保險費。該規定適用於所有健保保險對象,因此原須提出證明文件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規定,已配合刪除。
二、健保署提醒,在103年9月1日前,扣費單位仍須依現行規定,扣收兼職所得的補充保險費(即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與無專職工作的學生等弱勢民眾以基本工資為扣取下限外,其餘保險對象以5,000元為扣取下限)。
相關網址: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1&menu_id=1064&webdata_id=4624&WD_ID=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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